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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相互有继承关系的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怎么继承

时间:2013-02-17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11月20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丰台区丰台街道,东安街社区的张小姐来咨询我所梁伟律师:她爷爷、奶奶、父亲和老公在一次开车出去玩时发生车祸,均在此次车祸中丧生,该怎么继承?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梁伟解答如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果不能确定死亡顺序,就推定没有继承人的死亡时间在先,即不发生和此人相关的继承;死亡人员各有继承人的,如果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就推定长辈先死亡,即优先发生和辈份相关的继承;如果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就推定他们同时死亡,即彼此不发生继承,各由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用比较通俗的话来说,就是“没有继承人的先死;长辈先死;同辈同死”。这样规定简便易行,可以有效避免继承纠纷的产生,有利于继承纠纷的顺序解决。
 

关键词: 继承律师 分家析产 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 公房继承 房屋继承 知识产权继承 股权继承 股东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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