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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继承案件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时间:2013-02-17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9月14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丰台区太平桥街道,万泉寺社区的李小姐来咨询我所钟波律师:继承案件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钟波律师解答如下: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案件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属于给付之诉。

  2.在诉前或诉中提出申请。

  3.诉中提出申请的前提是,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诉前提出申请的前提是,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4.诉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关键词: 继承律师 分家析产 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 公房继承 房屋继承 知识产权继承 股权继承 股东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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