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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老人之间相互立遗嘱,有什么好处

时间:2013-01-29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8月22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花乡榆树庄村,村里的孙大爷咨询我所钟波律师:我和老伴今年都快70岁了想留遗嘱,将我们现在共有的一套给自己的小儿子,不知道行不行。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钟波律师解答如下:

  按照法律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任何人均无权干涉。但是如果老人还在世的时候最好不要将财产在生前将其处分给某一个人,因为即使现在关系再好,但是也保不齐老人在将来不能照顾自己的时候儿女还能很好的尽孝,所以最好是留遗嘱,待老人去世后再分割财产

  同时,如果两个老人均在世的时候也不要同时留遗嘱将房屋或者其他财产给某一个继承人,因为如果一个老板先去世的话,其中一个子女起诉要求要遗嘱所留份额,那么可能导致还有一个老人在世的时候将其唯一的一套住房分割,导致房屋被法院拍卖或者说享有份额的继承人住进了老人房屋后根本没法共同生活造成老人晚年生活的不快。

  最好的办法就是两个老人互相留遗嘱,谁先去世就将自己的份额留给还在世的老板,在世的老板在留遗嘱给某个继承人,这样就不会造成一个老人去世,一个老人还在世的时候,子女来争已经去世老伴的遗产,造成家庭矛盾和悲剧。

关键词: 继承律师 分家析产 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 公房继承 房屋继承 知识产权继承 股权继承 股东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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