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社区普法网

【律师答疑】能否将应得的继承份额直接赠与给第三人

时间:2013-01-29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3月19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太平桥街道精图社区,社区的钟小姐咨询我所钟波律师:她的父母在老家新疆乌鲁木齐市留有一套三居室,两个弟弟都在新疆乌鲁木齐生活,她不想要自己的那一份份额了,想直接将自己赢得的份额给居住在乌鲁木齐的自己爱人的弟弟,让她爱人的弟弟直接去签署继承和解协议是否可行?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钟波律师解答如下: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享有继承权的人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其他人均不能继承,所以在继承协议上签字的应当是继承人本人,当然也可以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找人代签。

  本案中钟小姐只能将自己的份额继承下来后再转赠给第三人,而不能让第三人参与到继承事宜里面去。

 

关键词: 继承律师 分家析产 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 公房继承 房屋继承 知识产权继承 股权继承 股东继承

温馨提示: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咨询我们的律师,请点击右边"立即咨询"按钮
或者拨打咨询热线:010-63716904
律所地址:北京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802室


相关推荐
胜诉策略
律师教您打官司
推荐律师
赵黎明

赵黎明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10-63716904

咨询热线:010-83836448

上班时间:9:00-18:00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802-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