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9日,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北京市丰台区西罗园街道,四路通社区的杜大爷来咨询我所杜旭律师:我想立下一份遗嘱,但是不太清楚遗嘱中的被继承人,他是否必须是有继承资格的人,遗嘱才算有效?
【律师答疑】
尽管在继承制度中有遗嘱自由原则,赋予遗嘱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指定继承人的权利。但《继承法》将遗嘱继承人范围限定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即遗嘱人只能指定法定继承人之中的一人或数人为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能作为受遗赠人,不能成为遗嘱继承人。因此,被继承人设立遗嘱,指定遗嘱继承人时必须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