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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继承经济适用房的时候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吗

时间:2013-02-19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2月16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的钟波律师来到花乡看丹村进行普法宣传,社区居民李小姐咨询:继承经济适用房的时候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吗?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钟波律师解答如下:

       经济适用房的继承的前提应该是被继承人应该是取得了该经济适用房的完全产权,对此,可以比照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的相关规定,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时,买方需按成交价款或评估价格的3%交纳土地出让金,卖方无须交纳此项费。但是各地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管理政策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经济适用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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