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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房屋租赁中大房东与二房东的法律责任

时间:2013-02-19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9月9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的钟波律师来到右安门街道玉林东里一区社区进行普法宣传,社区居民咨询:房屋租赁中大房东与二房东的法律责任?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钟波律师解答如下:

  首先,次承租人向二房东租赁住房应得到大房东对房屋转租的许可,只有看到大房东的房产证和其准许转租房屋的书面材料后,次承租人才能与二房东签订房屋转租合同,否则,大房东有权随时解除其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并要求次承租人般出房屋。

  其次,在承租期限方面,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期限不得超过大房东与二房东所签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最后期限。如转租合同期限超过了原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大房东有权不予认可。

  再次,鉴于转租合同是建立在原租赁合同这个主合同基础上的从合同,租赁合同一旦解除,转租合同的效力即告终止。所以,如果大房东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解除,那么次承租人与二房东的转租合同随之解除,因而次承租人在转租合同中还应就这一风险的发生与承租人商定一旦发生的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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