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到社区进行普法宣传,社区的王女士进行咨询:2012年3月来到一家保洁公司做保洁工作,每月2000元工资,合同一年。合同到期后,王女士不再续签,结算时公司已没有到发新日为由让王女士下个月发工资时来领工资,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律师答疑: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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