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4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卢沟桥街道假日万恒社区,社区的张女士来咨询我所刘海娜律师:婚后一直是全职妈妈,离婚时会多分还是会少分财产?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刘海娜律师解答如下:
离婚时,无过错方可向有过错方请求赔偿。根据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但以上过错不是离婚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事由。
只有以以下情况才可以少分不分财产——《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您说的情况只适用赔偿,不适用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因此全职妈妈并未在法条中出现,故应当按照一般情况分割,如果男方有符合以上几种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多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