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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

时间:2013-05-27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弓艳涛
  2013年5月北京市汇海天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到社区进行普法宣传,社区的顾女士进行咨询:2012年底在去往菜市场的路上被一个机动车给撞了,诊断为小腿骨折,现已经出院,在家休养。问都能向对方要什么赔偿?
 
  律师答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关键词: 交通律师 交通事故 交通纠纷 交通事故赔偿 死亡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 误工费 营养费 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 医疗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 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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