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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幼儿园学生在学校受到人身伤害就学校是否尽到管理职责举证责任

时间:2013-02-18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9月29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的杜旭律师来到马家堡街道嘉园二里社区进行普法宣传,社区居民刘大妈进行咨询:幼儿园学生在学校受到人身伤害就学校是否尽到管理职责举证责任?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杜旭律师解答如下: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对学校等教育机构的举证责任的区别规定,按照法律体系内部评价的一致性,当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侵权时,学校等教育机构未尽管理职责的证明责任在学校。
 

关键词: 交通律师 交通事故 交通纠纷 交通事故赔偿 死亡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 误工费 营养费 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 医疗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 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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