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日26,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的杜旭律师来到马家堡街道角门东里社区进行普法宣传,社区居民张大爷进行咨询:什么叫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律师答疑】
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在一般证据规则中,“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而举证责任的倒置则是这一原则的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