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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申请执行后,法院的执行期间

时间:2013-02-18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1月16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的杜旭律师来到西罗园街道鑫福里社区进行普法宣传,社区居民王大爷咨询:申请执行后,法院的执行期间?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杜旭律师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关键词: 交通律师 交通事故 交通纠纷 交通事故赔偿 死亡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 误工费 营养费 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 医疗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 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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