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家住A市的男青年王某,去年1月31日与女青年陈某举行结婚仪式,但未登记结婚。两个月后,王某傍晚外出散步时,不幸被一辆汽车撞倒身亡,当时陈某已怀有身孕。1997年,王某的父亲作为投保人为其购买了“为了明天终身保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加上递增部分,被保险人意外死亡总共可获赔款23万元。可当时投保时受益人一栏填的是:法定。谁来继承这笔保险金?
去年9月,陈某产下了遗腹子,一个男孩,同年12月4日,陈某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至A市法院,要求继承遗产。A法院经民事调解,于日前作出民事调解。王某所有遗产折价70万元人民币,归并给王某的父母所有。其父母支付遗腹子应得遗产为23万元,并用其中10万元为孩子购买生活居住所需住房一套。余款以孩子的名义存入银行,家中指定一人设定密码,一人保管存折,待孩子长大成人后由其自行处分。今年3月6日,王家才向中国人寿A市支公司报案,保险公司迅速受理后,将赔款送上门。
【律师分析】
本案中陈某结婚未经登记,不受法律保护。但是陈某怀的孩子虽是非婚生子女,却在法律上同样享有继承权。目前不少投保人缺乏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业内人士提醒,保险是商品,买保险时一定要填清楚谁是受益人,使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得到保障,以免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