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7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丰台区丰台街道,向阳社区的吕小姐来咨询我所谭俊善律师:我是城镇户口,今年父母相继去世,在农村留下6间瓦房,我到村委会办理房屋过户时,村委会告知“城里人不能继承宅基地”。听说该地区可能要征地拆迁,我应当怎么办?
【律师答疑】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宅基地为农民集体所有,无论是城里人还是乡下人都不能继承宅基地。但是,盖在宅基地上的房屋为公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因此,你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并且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你可以继续使用房屋占用的宅基地。但是对于该6间瓦房你有权维修,无权翻建,在房屋自然坍塌后,宅基地由村委会收回。如遇征地拆迁,你可以得到针对该6间瓦房的拆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