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7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的钟波律师来到太平桥街道太东里社区进行普法宣传,社区居民蔡先生咨询:承租公房已经出售可以由子女进行继承吗?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钟波律师解答如下:
“私产房”作为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其继承人是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可按照顺序继承相应的遗产。但是“公产房”的所有权是国家、集体或者企业,并非个人的私人财产。因此公房承租人享有的是“承租权”。而承租权并不属于可以继承的个人财产权利,所以公产房不存在继承的问题,也就是说公产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不过。对于承租人已经购买了产权的“公有房”,其已等同于私产房,应按私有财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