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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承租公房为什么不能继承

时间:2013-02-19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5月16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的钟波律师来到太平桥街道太西里社区进行普法宣传,社区居民咨询:承租公房为什么不能继承?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钟波律师解答如下:

       公产房的产权属于国家,由公产房所在地政府房管站行使所有者权利,该公产房承租人的继承人无权“继承”承租权。依据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请过户。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申请过户,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的,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申请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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