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6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的杜旭律师来到马家堡街道嘉园三里社区进行普法宣传活动,社区居民徐小姐咨询:父亲是承租人,现已去世,子女可以买卖公房吗?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杜旭律师解答如下:
因现承租人已经去世,故此公房目前不能买卖,需要变更新的承租人,才能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买卖。变更承租人的程序如下: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新的承租人:
(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在共同居住的中确定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子女,按他处住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这里需要注意区分未售公房和已购公房。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进行,已购买公房的产权人越来越多,当这部分产权人去世后,其遗产的继承纠纷问题也随之而来。如果您正处于此类纠纷,不要慌张,首先可以由家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咨询律师有关继承的法律规定,这样既可以有效解决问题,也可以避免纠纷过于激烈导致亲属关系破裂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