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6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的杜旭律师来到西罗园街道鑫福里社区进行普法宣传,社区居民钟先生咨询:购买二手房,过户之前的水电费由谁来承担?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杜旭律师解答如下:
过户之前的水电费是卖房人产生的,理应由卖房人清偿此项费用,以保证买房能够顺利居住,这是卖房人应当承担的义务。对此,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卖方如不履约,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中介方在最后交房前留有物业交接保证金,是用来监控从双方签约买卖合同到交接完毕这一过程卖方所承担的物业相关费用及过户手续办理(如水电、物业、煤气、温泉、闭路、宽带等),以保证买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