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小张在一家网络公司工作了4、5年,也小有积蓄了,就决定买房,以告别四处租房的日子。小张开始通过中介公司联系买房的事情,经过千挑万选,终于选定了一家中介公司,我们姑且叫它A公司吧。2008年3月18日,小张通过A公司买到了合适的房子,房子每平米单价9800元,虽然是二手房,但小张依然热情高涨地忙着装修、买家具家电。一个偶然的机会,小张碰到了以前的房主大刘,经过一番闲谈,小张得知大刘委托中介买房时开出的价钱为每平方米9100元,这样中介A公司就吃掉了每平方米700元的差价。小张得知这个消息后非常生气,就把中介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中介公司返还多收的7万元差价。
【律师分析】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房产部资深律师刘海娜分析如下:
法院经过审理做出了判决,驳回了小张的诉讼请求。中介公司通常不让买卖双方见面,这就造成了信息不对称、交易不透明。目前中介公司怕买卖双方私下交易,采用禁止双方见面的现象确实存在。这杜绝了跑单现象,维护了中介公司自身的权利,但这种不透明的交易方式也给了不法中介可乘之机。通过这件案子我们可以得知,遇到法律问题应当先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然后再采取相应措施,这样可以避免走弯路,花费不必要的时间、精力和金钱。 对于一个案件,首先应当明确法律关系,再对应相关的法律进行分析,多角度多层面地提出解决方案,就一定会有一个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