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5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的杜旭律师来到西罗园街道四路通社区进行普法宣传,社区居民任先生咨询:二手房购房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善意取得房屋?
一、符合下列情形的,二手房买家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1,二手房买家买交易的房屋时是善意的;
2,二手房买家以合理的价格支付完毕了全部购房款;
3,房屋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二手房买家已经拿到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
以上三个条件具备才符合善意取得原则,缺一不可。
二、二手房买家已经善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人有权向无权处分人请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