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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交通事故肇事者的经常居住地如何确定

时间:2013-02-19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5月11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西罗园街道洋桥东里社区,社区的高先生来咨询我所杜旭律师交通事故肇事者的经常居住地如何确定?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杜旭律师解答如下:


      一般以户口本为准。但农村居民在城镇连续生活满一年的按城镇标准计算,认定在城镇连续生活居住满一年的证据有劳动合同、暂住证、当地居委会的证明等。对在城镇生活居住满一年可做扩大解释,即:主要居住地、主要生活来源地、主要消费地。

关键词: 交通律师 交通事故 交通纠纷 交通事故赔偿 死亡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 误工费 营养费 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 医疗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 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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