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6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西罗园街道四路通社区,社区的董先生来咨询我所杜旭律师:交通事故中受害者的护理人数是否有限制?
【律师答疑】
护理人数的多少,既关系到对受害人能否适当的照顾,又关系到赔偿护理费的数额。根据《法释》规定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但在医疗机构或者法医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意见确定护理人数。
医疗调查人员应随时跟踪以确定实际护理情况,以合理确定护理人数。对于在重症监护(ICU)期间,由于非医护人员一般不能进入,故在此期间原则上没有护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