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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24日,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街道,菜户营社区的张女士来咨询我所钟波律师:劳动者转岗后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钟波律师解答如下:
不能。劳动合同法的条文来看,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用人单位此时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转岗考察期之类的期限,在该期限内,如果劳动者能够胜任新岗位工作的话,则予以转正;如果不能胜任的话,则可以回到原先的岗位.
关键词: 劳动律师 劳动纠纷 双倍工资 社会保险 工伤 经济补偿金 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 工伤等级、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梁伟 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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