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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应该注意的地方

时间:2013-02-23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一、 关于工伤范围。
 
        我国劳动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或者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安全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供的证明材料的问题,目前各地的做法不安全一致。大体上,职工(或家属)为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时间的医院诊断证明(或住院病历);
 
        3、如符合工伤范围中的交通事故,报送事故经过详细证明材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相关证明;
 
        4、如符合工伤范围中的突发疾病,报送关于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
 
        5、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由于你来信没有将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的具体情况说清楚(比如是否是机动车事故、责任认定情况),因此,我们还无法肯定你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脑部重伤是否属工伤范围。详细情况你还可向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6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三、针对工伤认定申请的相关程序和实践中,劳动部门的一些要求,我以我亲身实践向各位读者阐述相关注意的地方,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1、申请人可以为本人,家属以及律师,如果是委托普通公民,一般不行的,据朝阳区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解释为:工伤认定事关人格和身份及财产利益,非本人,家属以及律师,其他人不可为。
 
        2、需要提供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出入证、工作证、2位以上工友证明,但是就朝阳区的来说只有劳动合同和单位的承认劳动关系证明书,工作人员才受理,当然他们的说法是,其他的证据不够权威,可能单位会否认,那么你还得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法院判决确认存在劳动关系之后才能来申请工伤认定。
 
        3、关于填写申请表也得注意,笔者去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在这个环节也花费了不少的时间,当然他们一般有范本,你可以照着填写就可以了,但是在填写受伤经过的时候,一定要详细,以第一人称清晰、明了、入微的平铺直述,避免以律师的口吻和习惯书写,按照工作人员的说法是:你要说明是在工作中受伤,不要让别人看出你有存在自杀或者自残的嫌疑。    以上是我本人在朝阳区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的亲身经历,希望以上这些能为各位读者提供一些参考意见
 

关键词: 劳动律师 劳动纠纷 双倍工资 社会保险 工伤 经济补偿金 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 工伤等级、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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