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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退休时发现公司未交养老保险,能否索赔

时间:2013-02-22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基本案情】
 

         赵某1994年到甲厂工作,2011年蒋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发现单位未按其实际工资缴纳养老保险,遂起诉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律师解答】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劳动部资深律师张磊解答如下:
 

        根据目前的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给其办理养老保险手续且不能补办起诉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以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造成损失为由起诉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劳动者应当在退休前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
 

关键词: 劳动律师 劳动纠纷 双倍工资 社会保险 工伤 经济补偿金 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 工伤等级、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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