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7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丰台区新村街道新兴家园社区,社区的王小姐来咨询我所谭俊善律师:她在结婚前是和父母生活在花乡看丹村,在出嫁之前她和父母一起参与了看丹村平房的翻建,王小姐想知道哪些证据能够证明她参与了翻建房屋
【律师答疑】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在司法实践中主要看一房屋来源与贡献。因此参与房屋的修建、翻建等也是取得农村房屋共有份额的一个途径。那么在司法实践中,以下证据可以作为翻建的证据:
1、村委会开具的参与翻建的证明
2、和施工队签订的施工合同
3、支付施工队款项的收据、发票等证明
4、购买材料的费用收据
5、为施工活动提供的其他支付欠款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