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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合伙人身份能否继承

时间:2013-02-19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3年1月4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丰台区卢沟桥街道,民岳家园社区的贾先生来咨询我所刘海娜律师:我父亲与朋友合伙办了一个装修的公司,前不久父亲心脏病突发去世。那么父亲在该公司的合伙人身份我能继承吗?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刘海娜律师解答如下:
 

        合伙人去世,合伙人的继承人加入该企业,法律层面上相当于新入伙,并不存在合伙身份继承的问题。《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时当然退伙,因此,合伙人的继承人仅就被继承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返还之财产享有继承权,而不当然地继承被继承人的合伙人身份。原因在于合伙具有非常强的人合性,合伙人之间基于信任而成立合伙企业。如果合伙人的继承人想要成为合伙人,只有寻求入伙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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