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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如何继承被继承人的股票

时间:2013-02-19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3年2月3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丰台区丰台街道,新兴家园社区的钱女士咨询我所谭俊善律师:我父亲去世后留下了一些存款和股票,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我应当怎么继承我父亲的这部分股票?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谭俊善律师解答如下:
  

       股票继承应通过公证手续完成。一般通过以下程序进行:
  

       一、办理遗产继承的公证:出具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死亡证明、遗嘱或继承人协议等相关资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公证手续。
 

       二、办理遗产继承的手续:继承人需要提供下列证件办理相关手续:1.“三证”,即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资金账户卡;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3.对证券和现金遗产的继承情况公证文件。若只有一名继承人继承股票账户财产的,则由该继承人携带身份证等上述证明到被继承人生前开立了资金账户韵证券营业部办理;如果为多人继承,可由所有继承人携带身份证等上述证明一起到营业部办理,或书面委托一人到营业部办理。
 

       三、股票的过户与现金的提取:
  

       1.股东账户中股票的继承与过户。由于股票作为遗产继承的过户与股票在二级市场的流通转让过户不同,需要通过非交易形式的过户程序,股票才能从被继承人账户转入继承人账户。
  

       如果继承者从未开立过股票账户,应先开立账户,由此会产生一些费用和税费;1否则转出的股票财无法转入,股票继承也就无法实现。
  

       如果不想另行开户,可通过卖出所继承的股票兑现为资金,然后以取出现金的方式实现继承的权利和权益。
  

       2.资金账户中现金的继承或提取。
 继承人必须在办理了继承公证和过户手续后方可提现。即凭公证文书和上述继承人证件等资料,到证券营业部提取资金。
 
 

关键词: 继承律师 分家析产 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 公房继承 房屋继承 知识产权继承 股权继承 股东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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