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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员工不同意续订的,企业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时间:2013-02-22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12月4日,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街道,石榴园社区的张女士来咨询我所赵黎明律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员工不同意续订的,企业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赵黎明律师解答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关键词: 劳动律师 劳动纠纷 双倍工资 社会保险 工伤 经济补偿金 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 工伤等级、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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