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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时间:2013-02-22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6月9日,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街道,太中里社区的胡女士来咨询我所钟波律师: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钟波律师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关键词: 劳动律师 劳动纠纷 双倍工资 社会保险 工伤 经济补偿金 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 工伤等级、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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