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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评析】部门取消能否为企业单方调岗的合法理由

时间:2013-02-22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律师评析】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劳动部资深律师张磊评析如下:


       不能,很多企业认为,部门取消所导致的岗位消失,应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企业不仅可以单方调岗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实际上却并非如此。首先,部门取消必须确实是企业由于外部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做出的调整决定,而非变相裁员的借口,对此,实务中一般从严掌握。其次,即便是对符合“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部门取消,企业要对员工进行调岗,也必须经过和员工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企业无权调岗。
 

关键词: 劳动律师 劳动纠纷 双倍工资 社会保险 工伤 经济补偿金 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 工伤等级、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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