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4日,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街道,金泰丽湾社区的赵女士来咨询我所钟波律师: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单位随意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变更工作岗位应被视为劳动合同的变更,应按照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因此,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如要变更员工的劳动合同,应事先与员工协商,征得员工的同意后才能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