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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单位随意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怎么办

时间:2013-02-22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6月4日,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街道,金泰丽湾社区的赵女士来咨询我所钟波律师: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单位随意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怎么办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钟波律师解答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变更工作岗位应被视为劳动合同的变更,应按照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因此,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如要变更员工的劳动合同,应事先与员工协商,征得员工的同意后才能变更。

 

关键词: 劳动律师 劳动纠纷 双倍工资 社会保险 工伤 经济补偿金 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 工伤等级、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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