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分割房产时,能否通过竞价来确定房屋归属”这个热点问题,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婚姻部资深律师孟宪芹评析如下: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可以提出采用竞价方法确定房屋产权归属的处理 ,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财产的处理应以照顾女方和抚养子女一方的权益为原则。在处理共有房产时,当事人提出采用竞价方法确定房产权利归属,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予准许:(1)双方同意竞价;(2)双方经济、住房等条件基本相同。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离婚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法院应当准许。慧海律师认为通过竞价的方式决定归属,可以节省评估费用,能够更大地提高效率,竞价的最终价格会更接近房屋的实际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