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2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街道,康泽园社区的张女士来咨询我所赵黎明律师:我和丈夫去年买了一套商品房,但是房产证开发商迟迟办不下来。如果这个时候我跟丈夫离婚的话,这套房法院能分割吗?
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律师社区服务网 - 您身边的律师顾问 - 咨询热线:010-63716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