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的杜旭律师来到马家堡街道枫竹苑社区进行普法宣传,社区居民张大妈咨询:因网络侵权侵犯他人民事权益,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
【律师答疑】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