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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饲养的动物造成人身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问题

时间:2013-02-18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7月8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的杜旭律师来到马家堡街道嘉园三里社区进行普法宣传,社区居民王大妈咨询:饲养的动物造成人身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问题?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杜旭律师解答如下: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关键词: 交通律师 交通事故 交通纠纷 交通事故赔偿 死亡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 误工费 营养费 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 医疗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 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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