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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北京地区事故责任认定的具体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时间:2013-02-19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5月13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西罗园街道洋桥东里社区,社区的陈先生来咨询我所杜旭律师:北京地区事故责任认定的具体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杜旭律师解答如下:


      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具体确定标准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之规定,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于2005年4月28日制定并公布了《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责任确定标准》),该《责任确定标准》就是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定标准和依据。


      《责任确定标准》对各种责任认定情况都有明确规定,统一了北京地区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
 

关键词: 交通律师 交通事故 交通纠纷 交通事故赔偿 死亡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 误工费 营养费 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 医疗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 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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