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3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西罗园街道四路通社区,社区的赵女士来咨询我所杜旭律师: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赋闲在家,是否有误工损失?
【律师答疑】
不少人认为误工损失就是受害人实际收入减少的损失,受害人没有收入,就不存在误工费。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误工损失不仅指实际收入的减少,还包括实际支出的增多。在受害人不能举证其收入状况时,法院可以参照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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