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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不得拒绝加班的情况有哪些

时间:2013-02-22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10月20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丰台区大红门街道西马场社区,社区的杨小姐来咨询我所赵黎明律师:不得拒绝加班的情况有哪些?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赵黎明律师解答如下: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

        3、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如果是长假,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在假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但是以上4种情况,员工不得拒绝加班,但单位仍需按相应规定支付加班费用。

 

 

 

 

 

 

关键词: 劳动律师 劳动纠纷 双倍工资 社会保险 工伤 经济补偿金 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 工伤等级、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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