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4日,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街道,精图社区的张女士来咨询我所钟波律师:父母原来居住在一套单位的公房内,现在想出租,单位却说我们只享有公房的居住权,而不能出租,请问什么是公房居住权?
【律师答疑】
公房的所有权是国家,承租人只享有居住权,所以公房的居住权是指居住人可以终生居住的权利,但不享有处分、收益的权利。所以您父母的房子只能自己居住而不能出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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