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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区别

时间:2013-02-19  来源: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2012年5月20日,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街道,双晨社区,我所杜旭律师为居民讲解了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区别如下:


       【律师答疑】


       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杜旭律师解答如下: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区别:


       1、遗嘱继承的发生,除要存在被继承人已经死亡且留有遗产以及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丧失的事实外,还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已立下合法有效地遗嘱。缺乏以上任何一个法律事实,就不会发生遗嘱继承。 


       2、遗嘱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遗产的种类和份额都是由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虽然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不受法定继承顺序的限制;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3、由于遗嘱继承直接表达了被继承人的最终意愿,所以,遗嘱继承在适用上优先于法定继承。

关键词: 继承律师 分家析产 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 公房继承 房屋继承 知识产权继承 股权继承 股东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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