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2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普法班车开进丰台区大红门街道西马场南社区,社区的陶小姐来咨询我所赵黎明律师:休一天假扣两天钱,合法吗?
【律师答疑】
《劳动法》第50条明文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有些用人单位以公司规定为由,休一天扣发两天工资,就等于说休一天事假,员工就有一天工作是白干而没有报酬的。这与我国按劳取酬的基本薪酬制度相违背,也直接违反了法律不能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强制性规定。况且,请事假不能作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惩罚性事由,单位没有惩罚员工的权利。因此,请一天事假扣发两天工资的规定是违法的。
对于事假,北京市政府颁布的《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中明确规定:“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也就是说,法律最多允许扣除事假期间劳动者没有工作的工资,而不能多扣。